两会评论:“公车标签”不能一贴了之
为了遏制公车私用,有关部门曾采取种种措施,但效果有限。苏珍委员建议,如果给公务车贴上“标签”,将公务车像警车、消防车一样置于千万双眼睛监督之下,对公车私用肯定是一个警示和约束。
公车消费作为政府公务消费的一个大头,公众当然有权知晓包括其购置、使用、运行成本在内的公共信息。然而现实情况是,面对纵横驰骋于道路之上的各类公车,公众往往很难知晓其究竟属于哪个单位和个人在使用,所谓的监督权也就无从得以体现。
从这种意义上看,公车标签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——如果所有公车的使用情况都能接受公众监督,一切涉及公车的腐败行为都将无处遁形,而这显然比相关部门逐一排查更为便捷和有效。不过,便于公众监督只是一个开始,公众是否有兴趣监督,才是此举能否起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。
毋庸讳言,“特权车”在很多城市都普遍存在,同样毋庸讳言的是,这些车辆大都通过醒目的标志来表明自己特殊的身份。民众对这样的车辆避之唯恐不及,遑论积极进行监督?“公车标签”固然可以使公务车辆验明正身,但是,也有可能因此而滋生“特权意识”,甚至演变为新的“特权车”。
防止“公车标签”演变为“特权标签”的关键在于,有关部门是否能严厉追究违规逾矩者的责任,只有这样,才能调动起公众积极监督公务车辆的动力——如果公众监督得不到应有的重视,势必打击公众关注的热情和参与的激情,“公车标签”由此也不免沦为一种形式。
来源:东方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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